一、网上举报受理范围:
1.对集团本部、子公司党员干部、员工背离政治纪律、构造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对监督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德性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权柄、疏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循情枉法以及徒劳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犯罪状为的检举控告。
3.党员、员工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查验陷阱所作的其他治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4.监督对象对监督圈套涉及本人的料理酌定不平,提出的申诉;被调查人及其至亲属对监督圈套及其工作人员背离司法法规、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柄的行为,提出的申诉。
5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二、遵循「纪检监察机关料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」、「华夏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」、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」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供给境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负担负责纪律和司法责任。
三、遵循“分级负责”原则,请您遵循被举报人级别和所属部室进行举报。
四、集团纪委提倡实名举报。
五、反映纪委监督业务范围外的问题,建议到相关部门反映。

